2009年的夏天,我二十一岁。刚从学校毕业,来到这个并不陌生城市的一角。上了一个不入流的大学,没有什么意义,便走出学校,融入社会。
苏媚是跟我关系很好的女生,她比我大两岁。在所谓的社会,已经混了两年。会化妆,穿高跟鞋,泡吧。而我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得菜鸟,不过不要以为那些化妆,穿的时髦的女生,都是糜乱不堪的。
不过大多数人保持着这样的观点,我妈总不让我跟苏媚交往,当然我说的交往,只是女生跟女生之间的。
从学校毕业时,我们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在离学校坐公交车一个小时的房地产,我们都是所谓的置业顾问,应该庆幸我父母给我的这张脸。或许是因为我和苏媚能漂亮点,我们可以在烈日炎炎的中午,坐在房子里吹着空调看着资料,而跟我们一起来的其他几个女生却只能出去发传单。或许,这只是我自卑的想法,或许我的能力足够呢。
因为还可以在学校住,为了省钱我们便每天早上,在挤挤的公交车上穿行。每天晚上六点下班,公司总是要培训一直到九点。看着街上的路灯,灿烂的霓虹灯。站在公交车上,身边有着不知名的路人。
我在想,什么时候我可以睡到自然醒,什么时候我可以不用坐公交车,什么时候可以不用这么辛苦,为了挣这么一点点的工资。
我的第一个月工资,记得很清楚1680。拿到工资时,心里欣喜的不得了。终于可以自己租房了,终于不用每天起床那么早了。
第二个月,我们租了房子。一个小小的单间,不过我们两个却很开心。最起码这是属于我们,暂时的房子。
这个夏天出奇的热,还好我们的房子有一个很老旧的吊扇。因为怕上火,夏天我买的最多的就是冰糖雪梨。每天早上坐三站路到公司,下午我们走回家。在楼下的那家包子店一人买三个包子,一个稀饭。就是这样,我们还是很开心。
我还记得,我在那个闷热的下午,躺在床上一遍又一遍的,唱着分手快乐。
我和王一哲分手了。
那是第一个我想要好好谈恋爱的男生,不过他不是我的初恋。我们是在学校里谈的,他比我高一届。总是学校里面的不好分子,不上课,逃课打架。
像这样劣迹斑斑的男生,我站在都在郁闷我怎么会喜欢过他呢?或许是那时候的虚荣心在作祟吧,我们都喜欢在学校里混的较好的男生,认为这样比较有面子。当然,我也是那样想的。
他的头发总是遮住眼睛,走路总是驼着背,弯着腰,一副痞痞的样子。
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在学校篮球场旁的花园里。我告诉他我从来都没有看清过他的脸,于是他很二的用手把头发中分,让我看他的脸。当打篮球的同学从我们面前走过时,我们不约而同的低下头把脸埋进膝盖。
回忆其实还是有些美好的,我们的分手,是我再也忍受不了,他的忽冷忽热了。星座里面说,双子座是最让男朋友没有安全感的星座,因为他们从来不会在乎自己的男朋友。而我就是第一次的例外,也就是唯一的一次对于他吧。我居然会在乎他对我的不在乎,就这样分手了。
苏媚不止一次的告诉我,王一哲就是一个混混,人长得丑,还不学好,谈过的女朋友都有一卡车了。我承认我的脑子不够聪明,忽略了他太多的缺点。因为他很可爱的分开刘海,很害羞的不敢牵着我的手,看到我不由自主的脸红。我想,他的内心是善良的。
所以,我想他还是喜欢我的吧。这只是那时的想法,以后我不能肯定的说了。
当我在唱分手快乐时,苏媚穿着吊带短裤脚上套着拖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还是很不能释怀,毕竟我的初吻都给他了。
那时候,我还在计较什么初吻,换做现在我想想,我应该开个玩笑都会过去的事情吧。我的初恋连我的手都没有拉过,其实,我就连到现在,都没有跟一个男生手拉手散步过,是不是很可悲。
...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路人书;https://www.lurenshuwx.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