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世纪中叶,华夏社会动荡不安,乡村的饥荒迫使当时华人离乡背井,下南洋以谋生计,而包括槟城在内的海峡殖民地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众多的就业机会x1引来自各地的华人。
槟华社会的凝聚力反而因为各方言群T的不同和华人帮会组织的利益争斗,导致了分化和重新组合。
表现为大量的基于血缘X的宗族公司,超越宗亲姓氏的地域X会馆以及帮会势力的出现。
譬如在福邦势力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五大姓公司。
五大姓对内能自觉调整各宗族间的矛盾,对外又能够以同一声音说话。
在19世纪的槟榔屿,邱、林、谢、杨、陈五大宗族达成协议,共同合作解决宗族之间的纠纷,以求社区的和睦与稳定。
由于莱特领导的行政当局当时并没有建立起强大的政权机构,而是沿用葡萄牙殖民者采取的同种族自治的--甲必丹制度。
甲必丹制度不但被赋予了一定的执行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以施与本族人的身上,同时也是政府与居民之间的一座G0u通的桥梁。
不过,由于华人之间存在方言和地域上的认同,华人对甲必丹制度又实施了个别族群的间接管理措施。
这种分而治之政策导致了华人社会帮派势力的出现。
私会党与华人甲必丹之间有密切的关系。
由于私会党肇始时确实为当局所容忍,并在社会上为华人社区所接受,他们便因此结合进了甲必丹的权力结构之中。
甲必丹负责维护法律和秩序,在政府放任自治下,又反过来依赖私会党的强势力量,扩大对社区的控制。
到1825年,槟城的华侨社团有7个,到1829年增至9个,其中就有4个私会党:义兴、华生、海山以及和胜,其他则为同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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