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了一手的水,真想抹到那人脸上。抹到他脸上,就不算浪费,因为他一定会如获至宝地捧着送到他面前的手指,虔诚又满足地舔食。
他眼神暗沉,直勾勾地盯着沙发那头拧成一团的水人,像一头猎食的豹子正准备把猎物吞吃入腹,声音低哑:
“那你爬过来,给我舔。”
32.
高启盛听到那句话,身子先酥了一半。又抬起头来看到哥威严的样子,嗅到了男人极力忍耐的侵略性,整个人彻底地酥软下来。
哥,在命令他去舔他。
只是想到这点,高启盛的大脑就好像要先高潮。
他被哥的眼神威压着逼迫着,不自觉地起身,跪爬到哥腿间,一步步靠近那张牙舞爪的肉龙,一丝丝嗅到男人胯间雄性的气味,他几次没跪稳。
他好像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很多年前还在读书的高启盛。
他是哥的骄傲,哥却是他唯一的天,唯一的神。哥的每一句话都被他奉为箴言,为了满足哥的任何要求,他什么都可以做。
他使劲全身解数去讨好取悦,只要能换回哥一句夸奖,能换到哥奖励性地轻拍他的头顶。
哥让他好好读书,他就把奖状贴满屋子;哥让他躺下给他玩,他就顺从地打开,被玩到春情泛滥魂不守舍;现在哥让他舔,他就像小狗一样舔弄他最爱的肉骨头,只要最后能舔出来一点奶油,那就是最好的奖励。
哥已经很久没有命令过他、管教过他了。他会怀念以前做错事,哥打他骂他的时候,因为他知道哥在乎他。他要是不好,哥比他还要难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