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戚诩整装待发,卯时便上了山。
前夜落了大雪,素是碧翠的青毕山底铺满银层,与山顶景色无二。每番起脚都像是踩进木绵,软塌塌的。但又与木绵相对,深陷其中,硬拔也只能拔出个赤脚。
几日的搓绵扯絮的天气,已然逼退些“娇贵”的生源,其余的基本为寒门贵子,只有相持这一条路可走。
和戚诩同住一家客栈的统共有五人,他身体素质好,上山之程轻而易举。
走到半山腰,戚诩回头望后,已有一人从六人组合中退出。除开他,剩下的四人纷纷苟延残喘,身心交瘁,好似下一刻就要滚下山坡,成为万丈深渊里一具失足的森森白骨。
看着戚诩一身轻松,其中满脸麻子的越子默哈着热气,走的这一路,他的体温已从酷寒转换为了炙热。
他提手擦擦颔间的汗珠,惊奇地说:“戚哥,你这体力也太棒了吧!”
半山腰间的寒风明显比山底阔了不少,吹起戚诩腰间帮着的香囊,香囊里的驱蚊香霎那间被冷却住。虽然青毕山天气恶劣,但生命力旺盛的灵虫却丝毫不灭,常常出来咬人。
戚诩的血招蚊虫,爬山期间已被咬了不少个红点,衬得他白嫩的肌肤更显娇弱。
戚诩烦躁地挠了挠红点,有点不快地对越子默道:“不是我体力棒,是你们太差,多练练吧!”
走在戚诩身后的陈兴怀是个常年劳作的少年,长得皮糙肉厚,本以为爬山对于他是小意思,却不想喘得快比上小康的越子墨。
“爬这青毕山咋那累呢!我在老家放牛都比这轻松!”
戚诩闻言跑到山中灵树旁,拍开覆盖的白雪,折下棘手的树枝,扔给了陈兴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