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最终我只说了这一句话。
我知道了,知道我的仇人是谁了。
直到我十八岁前,我都没再踏进过边北一步。
从前我热Ai各种各样的零食,热Ai各种好吃的菜品,但在六岁之后,我对食物的执念已经低到了只要保证能量供应就好。
不是我对吃失去了兴趣,而是……我失去了味蕾。
不论吃什么,都是一个味道没有味道。
我想,或许我的前半生只有六年,而往后的,便都划入了后半生的范畴。
我的后半生,喝酒同喝水一样,吃蛋糕同吃苦瓜一样,毫无差别。
我像同龄人一样,上学,考试,上学,再考试。
我和同龄人不一样,我玩刀,玩枪,玩雷管,玩一切可以置人于Si地的武器。
对我来说,它们也不单单是武器,而且还是,我的朋友。
在我漫长的孤独的岁月里,我尝试过一百三十七种杀人手法,当然,是在假人身上练习的。我并不是一个喜欢鲜血的人。
十八岁那年,我考了宁市的一座高校,就读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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