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马贼,他做这个的理由看来和我不一样。他是为钱和他的女朋友,我为了什么呢?
我找不到答案,也许只是为了好玩。
我是个喜欢车子的人,我的三斯仿山地车陪了我五年半,比我所知道的所有情侣待在一起的时间要长很多。
我想自己偷车的唯一比较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看着那些车子丢在那里慢慢坏掉会觉得很可惜,因为人们总是那么自私和不负责任,好端端的车子就这样扔在车棚或者什么阴暗角落里,让灰尘蒙住它们本来闪亮的光泽,让铁锈摧毁它们曾经旋转不息的双脚。
也许它们从来就不是什么价格不菲的好马,但它们也有渴望奔驰的灵魂。
相比之下,我们楼倒有个人每天骑着好马进进出出,他叫劳凯,家里条件似乎不错,所以总是骑着大功率的二轮小摩托在校园里驰骋,并且坐骑总是常换常新。
不用作猜测我也知道他其实究竟是干什么的。马贼有马贼的思维,也有马贼的经验和直觉。
但这不是我诟病他的原因,马贼不喜欢被人干涉,也不喜欢干涉别人。
问题的关键在于,劳凯就是那天献花给简若宁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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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每礼拜都会换辆车的男人对于女人的忠诚度是很值得令人质疑的,哪怕他是个车贩子。
有时候简若宁会到我们楼下找劳凯,似乎是因为内敛,总是站在楼门斜对过的小草地边上,两只手拎着小包,脚尖悬空在水泥路沿上,一点一点的。头也很低,从来都不敢正眼抬头看从我们楼里出来的其他男生,和舞台上判若两人。
只有一次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把头抬起来,把目光停留在楼里出来的一个男生的脸上。那个男生叫骆必达,长相平平,全无特质。却是个马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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