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把这句话说完,底下的观众们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意见也太具有建设性了吧。
想想,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具有实用性法律程序,虽然不能用法律来限制这些人,但可以用诚信道德的枷锁,来束缚住这群人啊!
大家都能够想象出来,要是这种人进入公司,老板一看你的简历,然后发现你竟然是别人救了你,你临阵逃跑,最后竟然连人家申请烈士,你也不出来作证,像这种丝毫没有善心的人,哪个公司会收你啊?
同理,有了这样的道德枷锁的限制之后,那些想要做好事的人,也就有了做好事的底气。从此之后也不用担惊受怕的,害怕自己做了好事之后,要是真的出现个什么问题,最后会给家人留下遗难。
这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社会道德运行上来说,是一个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方案,是一个非常具有可行性的行为。
杨帆则继续宣布接下来的结果:“最终这件事情的结果是,对于见义勇为者,首先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的补偿,而被救者承担的义务比较少。同时吧,国家也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由纳税人拿出一部分的税金用来做这个基金。”
前两个案例,周元华一时之间还想不到反驳的条件,但是从这个案例上,他找到了一个突破口。
然后,竟然当场就站了起来,语气非常不善的说道:“照你刚才说的,那个被救上来的人不用负任何责任了?法律不会制裁他了?”
杨帆愣了一下,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还敢跳起来,也就不徐不急着回答道:“当然,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接受了人家帮助的人,要用同样或者是高于别人的帮助,来帮助这个人的家庭。”
“笑话,救援者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性命把这个人救了上来,你竟然说他不用负任何的责任?不用负法律责任也就算了,你竟然说他不需要赔偿,更没有义务去帮助失去亲人的家庭?”石律师也开始在一旁煽风点火,这两个人好不容易抓到了杨帆的一点痛脚,当然是要痛打落水狗了。
而与此同时,底下的那些观众也被引爆了,倒不是说他们觉得杨帆讲的不好,而是心里确实憋着一丝火气,为什么人家花费了性命把你救上来,法律上规定的,竟然是什么责任都不用付啊?
难不成是杨帆老师看错了,还是法律上没有这个记载啊?
“怎么能这样呢,人家以死救了你,让我看你就应该有义务抚养人家家里的老人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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