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8岁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来到了沈阳,小孩子当然闲不住了,某一天啊,他和一个小伙伴们去丁香湖边玩,却意外被淹死在湖中了。而事情的发展远远没有这么简单,听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说,他是为了救人才跳进湖里的,而案件到这里进行了反转,那个小男孩冒死救上来的人,在上岸之后,居然对这个男人还不管不顾,然后就跑掉了。”
说完这一段,底下有些人恨恨的咬着嘴唇,却是一言不发,但心底对那个恩将仇报的家伙,却是10分的不忿,而且现在网上也曝光出好多这样的事情,法律上却总是不了了之,你总不能说因为人家把你救上来,然后他死了,你就要养对方父母一辈子吧,按照道义上来讲的话,你应该这样做,可是按照法律上来说,却没有这个义务,这也就让想做好事的人十分尴尬了,万一自己下去,好不容易把人救上来,最后却落了个自己死了,家人哭泣的场面,这也划不来啊!
“那个男孩因为救人耗费完了力气,这个时候又因为有一个大浪打了过来,那个男孩没有扛住冲击,从此以后就没有上来。而那个时候,这个男孩的小伙伴们只顾去救这个男孩,也没看清那个逃跑的人的相貌,更不用说用手机拍下视频或者图片了。”
听说没有照片和图片,底下的观众都是沉默了,这一没有证据,二没有口供的,应该怎么做呢,这官司也没地方打吧?
就听杨帆继续说道:“这个孩子家里的条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唯一的依靠。而他父亲咨询了民政机构,说可以申请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来作证。他们一家人寻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后来有几个湖边的工人愿意为孩子作证。”
事件到这里,已经介绍完毕了,但底下却是全情激愤,一个个怒骂那个临时逃跑的人,就是让你出来做个证,你都不敢?
人家豁出性命去救你,要是知道最后落下这么个结果,那心里有多心寒啊?
而且这样的行为,也给社会的道德环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了这样的反面教材,这以后还敢去救人做好事啊?
“这人也太恶心了吧,这种人就应该让他淹死算了,救他起来也是浪费社会资源!”
“是啊,可惜法律上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也没有相关的证据,那怎么办?只能不了了之的吗?”
“唉,国家的不幸啊,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既然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出去救人啊?”
底下群情激奋,杨帆脸色很严肃,道:“或许大家觉得那个被救上岸的人逃跑,是一个非常不要脸的行为,但是对于这个事件,我要说的是,他确实做的非常过分,但并不构成触犯了国家法律,顶多是在道德上面失了势,而针对这种行为,国家虽然不能用法律来打击,但可以进行相关方面的政治审核。”
“也就是说,这件事情的方方面面和结果都会被记录在这个人的档案上面,以后的录用公司,也会根据这相关的结果来进行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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