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喜欢看那五彩缤纷的烟花的人,总是多过过后默默打扫残屑的人。这世界上的杀手总是要少过那些死于他们双手所持的武器下流着鲜血应声倒地的人。这大抵是要告诉我们,人总是有阴暗面的,可阴暗的一面总是少于光明的一面的。不过即使是一个个体光明与阴暗一面也在相互斗争着。
杀手或者也叫刺客,这类人总是有一个关系网的。许多杀手互相之间都很了解对方。每单生意都要有一个雇主,一个经纪人或者叫介绍者,最后的关节则是要由经纪人找到杀手给他介绍生意,再有杀手决定是否接这笔生意。往往介绍人这一环,为了防止杀手暴露往往会有好几个介绍人。
小庄作为喋血庄一直雇佣的杀手,虽说干了许久,经纪人却只有林明绛一个而已。按他的话来说,他只相信林明绛。在小庄的记忆里,林明绛一直都是个很谨小慎微的人,做事也很讲道义,有原则。能把他伤到这个程度的人八成亦不是泛泛之辈。作为一个职业杀手。他们两个人的职业素养都是不及格的,他们都太念旧,都信那么个无形无影的江湖道义。往往到嘴边的生意竟会起恻隐之心放弃掉。可是对于江湖恩怨快意恩仇的事他们两个却都是出奇的全然毫不避讳。所以小庄是很急切的想要知道到底是谁伤了林明绛的手,马上找了一把椅子坐到林明绛的跟前问道:“这手,是哪个高手伤的。看样子人家只是要废了你的武功,只也就挑断了你的经脉而已。还不至于伤你的身家性命。”
林明绛只是低头不语,这个话题对他来说还是沉重了点。自己一心只是秉诸江湖豪气,全然不顾一点自己与对方市里的悬殊。想想就觉得羞愧不已。落得一身落水狗的模样,实在是可笑。
小庄也觉得问的似乎是有些唐突了,总要给人家一个台阶下。便凑过去拍了拍林明绛的肩膀,叫他放松一下,笑着道:“你也不用难堪,是我问的有些唐突了。”
林明绛倒也觉得也不是不能说的秘密,便回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我碰上了江湖上有名的硬茬子了。人家看样子只用了不到五成力我就招架不住了。实在是难堪的很。”
小庄听林明绛这么一说顿时觉得惊诧的很,能用不足五成功力就把他这位仁兄伤的似一只丧家之犬的一定不是一般人,遂问道:“是谁?”
林明绛只冷冷的回道:“程至节。”
听到这名字,小庄道也不意外。程至节这家伙是江南剑侠袁浩云的徒弟。习的一手出神入化的宗门剑法一般人不出三招就要命丧黄泉。这算是从阎王爷手底下死里逃生了。为了缓解刚才的尴尬小庄又从桌子底下搬出来一大坛子酒给他和林明绛都满上了。摇了摇头便显得似乎很无奈的样子道:”碰上他,你老兄也是中了头彩,喝吧。“遂端起了碗。林明绛倒也爽快也做出一副要和他一醉方休的样子道:”也好,喝吧,但愿以后的日子能少些磨难。“两个人像是一笑,便畅饮起来。一碗不够,小庄又满上了一碗。就这样一碗接一碗小半晌便消受了一坛子的佳酿。
此时天色已经是正午,虽说还没入三伏天却也热得人汗水弄湿了衣裳。这屋子也无甚凉纱虽说温度不算高却是十分的闷热。两人都对八爷有所了解他是在共和人家细节联姻后三五天内是绝对不会出去的。加之八爷又是六爷的好朋友,相交的知己。十天八天内是一定要在府内为六爷守长生牌位。这是肯定没什么机会下手的。林明绛但是酒有些上头了,满眼的血丝,嘴里不知道在嘀嘀咕咕这什么。这或许就是没有酒品吧。小庄倒是兴致很高,有人说千杯不醉和两杯就倒完全就是看人的心态,人的心情好喝的自然就多。小庄倒是心情不错。喝这么几碗倒也不妨事,摇晃着酒碗。一双明亮的眸子注视着前方,看上去似乎很闲适很玩世不恭的一副贵公子样,却又显得格外的认真,令人迷醉。看了看已经困的快要睡着的林明绛,小庄不禁宠溺的笑了笑。这个二十七八,比他大几岁的男人就跟个小孩似的。这么大了还要为了个江湖豪气跟与自己实力差距那么大的人拼命,落得这么狼狈的下场。不过这么热的天,倒头就睡没个凉风还真是不行,他就自己找了把扇子给林明绛扇风。或许这才能称得上是兄弟吧,或许稍微有点过界了,他自己也不得而知。不过林明绛那家伙酒量倒是真不行,一刻钟不到的功夫便睡下了。
渐渐显现这深黑色的暮色。呜呼,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带领我们来到这个光影倒置的世界。
林明绛已是睡了好一阵子了。黑暗,落雨声。滴答滴滴。都打得雨珠不规则的拍打着所有没有遮盖的地方,屋顶,亭子都不免被它光顾。屋内的光线让本来就清醒了许多的林明绛感到很不适,他晃了晃脑袋,又做了起来。只听得一个低沉又清脆的声音道:”醒了啊。“林明绛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个声音来自于小庄。他揉了揉眼睛,猛地坐直在玉几上。小庄看了看林明绛那副邋遢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随后递给了他一杯醒酒的茶水。苦涩的茶水,林明绛只喝了一口就顿觉全身的神经都被激活了。
小庄道:“你这家伙啊,不让你喝点苦的,就你这酒量八成要癔症好一会。”
小庄又摇了摇头,皱眉道:“不过啊,这可是上好的龙井啊。真是不懂得欣赏的家伙啊!”
林明绛只是低下了头,无奈的说道:“也就你这么一个知心的朋友了。你还能管我一杯茶水。或许我们都太念旧,我们都不在适合这个江湖。”
小庄觉得这话是有些许道理的,可他觉得人活在世上没有一点人情味还行吗?那还是人吗?人不只是简简单单只被肉欲,金钱束缚的生物。能陪伴自己一生的不会是洋娃娃,而是真心关爱自己体贴自己的人。之所以说结婚的不一定是自己最爱的,不是说不爱对方,而是说那种爱不是男女之爱那么简单,那种爱超越了性别,时间。是可以称作永恒的爱。便回道:“或许我们幸运,我不想一辈子到头一个知心的朋友都没有。两个人就这么深情的凝望着对方的眼睛,似乎两个性别相同的人也能够做到惺惺相惜似钻石一般散发出耀眼的光芒,而这种光芒是超然的超乎一般的肉体的爱的。或许这就是江湖情,兄弟义吧?谁知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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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腐的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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