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床头闭目着眼睛养神。凌家事家大业大,其父也是东莱国名将,可惜遭奸人所害。从此隐逸山间,知道他们的也所剩无几,所以今夜的宾客并不多。
我有些生焖,闲着聊骚侍女,“你家公子自小就喜欢穿女人衣裳?”
侍女却呆若木鸡,并不作答。
半天我才明白,聪明的丫鬟怎么也不敢说自家公子的坏话。于是我自个回想今夜拜天地时瞟过他的衣着,浅粉色的衣裳,还有几丝镂空。大概是可爱少女型的。待想要再问侍女时,红盖头中隐约瞧着她呆若木鸡。于是我有些眼不见心不烦,把她们一哄而散。
一个人的屋子着实踏实,也不用再去想那个穿女人衣服的傻子。只是一路而来的鱼鹰不见,想必出去偷吃上等五花肉了。我这个不平凡的人,连宠物都不平凡,不吃鱼,吃五花肉的。我心生气闷。好不容易从赤练山那穷乡僻壤,跑到大城市,依旧觉得生焖。
我猜想东莱国的婚礼习俗和东篱国相近,新郎准是要喝到丑时而归。话音未落,一股酒气直喷而人。凌小榭穿着粉装扭扭歪歪而行,碎小的步子田田点步进门,“喝……,哎……不行了……来……”一不小心被身下的长裙绊倒,一个劲儿的滚到我身下。
然后揭开我头顶上重重的红盖头,“真美!”然后他的重重栽到我胸口,一股浓浓的酒气直扑上来。
我不知道是他眼睛瞎了,还是我脸上的狗皮膏药麻子脸卸掉了。不过验证的结果是他眼睛瞎了。
“公子?”我将他从我胸口提开,但一切都是徒劳的。“若你这般不礼貌,我便立刻阉了你!”我像是泄气的皮球,最后的话竟是如此苍白无力。也许他根本就听不见。
“金花!”许久他渐渐从我的胸口起来,然后端端地看着我,然后我的眼睛视觉就只有画饼那么大块视觉。我不愿意多看他一眼。
我终于还是鼓起勇气,“我不是你的金花,我是冒充的!我只想带你回到你应该回到的地方。如果你不愿意走,我就会活活赖在这里,直到你肯走为止!”
阴森森的屋子中,仿佛只有烛火飘动一下,示意在听我说话。而他已经睡着。于是,我憋了半天的脸,红彤彤的,像是垂天的红云。
良久他反过身将我压在下面,“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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