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忆笙原本想先给赵一芒送粥,可是因为林朗也在,她便趁熬粥的间隙做了简单的二菜一汤。
“没有什么好招待你的……希望你吃得惯。”顾忆笙从门后拿出一张折叠的小桌子摆好,将饭菜端了出来。
林朗觉得她像个温柔的魔术师。他看着热气腾腾的二菜一汤,说:“我以前不知道你还会做饭。”
顾忆笙羞涩地笑笑说:“先尝尝,也许只是样子能看。”
“就算味道不怎么样,我也喜欢能吃一辈子。”林朗吃了一口西红柿炒鸡蛋,眼睛突然发了光,“好好儿吃。”
顾忆笙故意忽略林朗充满想象的话语。“有那么好吃吗?”她狐疑地也吃一口菜,就是平时的家常口味,能吃,但也没到惊艳的地步。
“我几乎没吃过家常菜。要么是在外面吃,要么是李阿姨或者厨师做的。”林朗解释道。顾忆笙的菜确实不算精致,但是有家的感觉,温馨的、平实的。
顾忆笙低着头默默扒饭,有些心疼他,突然说:“你以后想吃饭,就给我打个电话,我做给你吃啊。”
顾忆笙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将近八点,赵一芒正在发脾气,地上丢翻了医院的饭菜,护士小姐要给他打针他很不配合。看到顾忆笙立刻大叫:“你骗人!你没有一下班就过来!”
“对不起,我来晚了。不过我没有骗你,给你熬了粥。”顾忆笙把保温桶放在床头。赵一芒伸手去拿,被她挡住:“先打针。”
赵一芒看了她一眼,讪讪地拉起袖子,很不乐意的样子。
他生病后越发像个小孩。其实他以前也像个小孩吧,因为只有小孩才可以活得像他这样肆无忌惮,想发脾气就发脾气,只是同时他也拥有让人仰视的才华和过人的聪慧。后来顾忆笙也发现,赵一芒其实很少对外人发脾气,他只有对公司里的人有点凶,而许小曼和她则是“重灾区”。想起他曾说“不喜欢的人我理也不理”,是不是能说明其实公司里他最喜欢的人就是许小曼和她?顾忆笙不由得望着他笑起来。
赵一芒白她一眼,边喝粥边道:“我知道自己很帅,你也别望着我发花痴好吗?……我明天想吃红烧排骨,你继续给我带吧。医院的饭菜简直是给猪吃的。”
顾忆笙看到正在例行病房检查的护士小姐突然手抖了一下。她应该是每天都吃医院的饭菜吧……同情地望了她一眼,然后问道:“你能吃那么油腻的食物吗?”
“吃了不会早死,不吃也不会晚死。再说,”赵一芒不在乎地撇撇嘴角,抬起头来看顾忆笙,“你以为我还能吃多久?”
她被他噎地说不出话,又恨他对自己的生命那么满不在乎,见他喝完了粥,过去收拾桌子。但是全程黑脸,也不望赵一芒一眼。因为生气,所以动作有点粗鲁,把保温瓶的盖子盖上时非常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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