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不过你放心,总编会安排新的人过来暂时接替你的工作。你病好后随时欢迎你回去。这是他的原话。”顾忆笙说。
“回去?”赵一芒笑了一下,“我还有命回去吗?”见顾忆笙脸色一僵,连忙岔开话题,“你不陪着我吗?”或许是因为生病,他看起来颇为软弱。
“虽然你请假了,可是我还是要上班啊。不过我每天下班会来看你的。主编,没事我先走了,快迟到了。”
“顾忆笙!”
顾忆笙匆匆忙忙走到门口,突然又被赵一芒叫住,她转过身,看到他望着她,眼神柔软得像朵棉花糖。“从今天起,你已经不是我的助理了,可以不用叫我主编了。你能叫我的名字吗?赵一芒。”
顾忆笙想了想,点点头说:“好的,赵一芒,再见。”
“等你的粥,顾忆笙。”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单映衬下显得格外璀璨。
二、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因为想着要去大卖场买食材然后赶回家熬粥,顾忆笙走出办公大楼的时候很匆忙,林朗摁了好几声喇叭她才看到停在路边的车。
“我送你回家。”林朗穿了一件深蓝格子的衬衫,牛仔裤,站在车边的样子像一个大学还未毕业的男孩。
怕赵一芒在医院等得不耐烦,顾忆笙不客气地坐进林朗的车里。
在附近的大卖场采购了足够熬一个月粥的食材后,顾忆笙和林朗提着大包小包,爬了六层楼梯回顾忆笙租来的小公寓。
“地方又小又乱的……”顾忆笙没有想过邀请林朗上楼,他一直跟着,她也不好拒绝。
九十年代中期的旧公寓,三四十平方米的一室一卫的小户型,到处堆满了时尚杂志和各种娱乐期刊。厕所和厨房都小得可怜,几乎挤不下第二个人。林朗就坐在顾忆笙睡的床边,看着她穿着围裙在厨房洗洗、切切忙碌的身影。
她给他开了电视,偶尔会抬头望他,发现他也在看她,就不好意思地笑笑,找些话题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林朗闭上眼睛,问道空气里有隐隐的食物香气。他突然觉得心里踏实极了。虽然从小成长的环境优于大多数人,住大房子,坐好车子,穿剪裁最好的衣服,家里有佣人保姆照顾着,可是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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