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还不算酷暑,但正午的阳光仍然火辣。
沈冬晨一手拿着太阳伞,一手夹着笔记本,尴尬地站在三栋楼下的阴凉处。
其实不管是等人还是还笔记本,都不尴尬。可一个女孩儿在男生宿舍的楼下站了二十分钟,就真的有些尴尬了。
来来往往的男生向她行着注目礼,或好奇,或欣赏,或……惋惜。
有个略带痞气的男生经过她身旁时,还大声调侃:“同学,让女生等太久的男生一点都不可靠哦,如果你愿意,让我来等你。”然后他还特骄傲地吹了声的口哨,惹得周围的男生纷纷起哄。
沈冬晨只好默默摊开他的笔记本,遮住自己的脸,努力减少存在感。
混蛋,要是五分钟后还不来,小心你的本子!
忽然,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抽走了她面前的笔记本。
沈冬晨抬头一看,便见她口中的混蛋,正挺拔地站在她面前。
他穿着宽松的t恤和休闲裤,脚上是一双宽大的篮球鞋,头发上的水珠正嗒嗒地往下掉。他一手拿着矿泉水和笔记本,一手搭着篮球服,抱着篮球。
而他漆黑如墨的眼睛,正满含笑意地看着她。
沈冬晨一直觉得,这人的眼睛好像两座活火山,平静的表面下有着滚滚热浪。
“我的笔记本有这么好看吗?”他朝她晃了晃手中的笔记本,有些戏谑地问道。
沈冬晨轻哼一声,没好气道:“我是往在上面吐口水。”
邱昂旭显然没料到她的反击如此幼稚,忍不住笑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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