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血统、魔法亲和力和身上的龙鳞之外,奥乔亚其实更象是一个人类。准确的说,象一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贵族。
他喜欢宽敞舒适的住宅,喜欢华丽奢侈的衣物,喜欢漂亮的女人和醇香的美酒。当然,他也喜欢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比如说金币或者是宝石。总而言之,所有正常人类喜欢的东西,他全都喜欢。
酒足饭饱之后就去彻夜豪赌,或者去到某个漂亮情妇家里共度良宵,这就是奥乔亚的日常生活,消极颓废而又多姿多彩。
奥乔亚一直都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如果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个美丽的让人心碎的金发少女,这样的生活一直都会持续下去,直到奥乔亚厌烦为止。
自从见到那个白衣金发的美丽少女之后,奥乔亚就成了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除了满脑子都是金发少女的身影之外,什么都不愿意去想,什么都不想去做,整天魂不守舍的混日子。
因为一个女人而失魂落魄,以前的奥乔亚绝对不会这样。
金发少女太美了,好像是一个充满了迷幻彩的美梦,只能回味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一想到金发少女的纯净和美丽,奥乔亚就会觉得以前的那几个情妇完完全全就是暴晒在烈日之下的咸鱼。
可惜的是,自从上一次在金鹅酒馆的那次邂逅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位美丽的金发少女,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为了能够再次见到金发少女,奥乔亚象个刚刚坠入情网的痴情少年,以空前的耐心整天整夜的守在金鹅酒馆,希望可以和金发少女再次相逢。
已经是后半夜了,热闹嘈杂的酒馆渐渐安静下来,身材瘦小的酒馆老板倚着酒桶打起了瞌睡,腰身堪比水缸的老板娘很不耐烦的看了看仅剩下的两位酒客:如果不是因为奥乔亚衣衫华贵而且出手阔绰,脾气暴烈的老板娘早就象赶走一只钻进厨房的老鼠一样把他赶走了。
对于坐在墙角的另外一个位酒客,酒馆老板娘显然不准备对他太客气:这个穿着粗麻布外套的家伙身形健硕,看起来好像是一个空有点傻力气的水手或者苦力,他的腰包里肯定没有几个铜角子,因为他已经在那里枯坐了大半个晚上,却只点了一杯廉价的黑果酒。
酒馆不是旅店,想要用一杯黑果酒的价钱在暖和的酒馆里度过整个夜晚,这让老板娘觉得自己吃亏了。
“喂,穷鬼,要么你就是再花钱添一壶酒,要么就滚蛋。”老板娘很不客气的对他大吼着。
勒维团长没有抬头看老板娘一眼,甚至连枯坐的姿势都没有动过一下。
“只花几个铜角子就想在我这里过夜吗?”老板娘已经怒了,抄起扫帚准备将这个穷鬼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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