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星华也同样是世家公的脾气,同样不是特别爱热闹的性,所以在学校里还能跟汤燕犀谈得来。
面对妹妹的恳求,卓星华忍不住直言相告:“他究竟有哪里好?除了家世、相貌和头脑之外,他可不是当男朋友的好选择。”
卓星雨行了可不愿意,“你凭什么这么说?”
卓星华叹了口气,从桌上随手拿起一本厚厚的法典:“首先,他天天看的书,是这种。他不但天天都看,还要倒背如流。如果想成为他的朋友,你就得也天天看这种书,以备某一时刻他忽然抬起头来,就其一个概念跟你探讨。如果你到时候说不出有见地的看法,或者你干脆就不知道这个概念的话,那……他会直接就无视你,直接把他眼前有血有肉的你就看成是一堵水泥墙。”
卓星雨张了张嘴,却隐有所悟:“哦我知道了,怪不得你的志向也不是当律师,可是你还在家里天天都捧着本法典看。好几回看不进去还得咬牙坚持,结果着急带上火,嗓哑了不说,脑门儿上还窜出一排青春痘!”
“去!”卓星华尴尬得直咧嘴:“你提什么不好,偏提这个?再说我的青春痘是因为成长而起,哪儿是为了汤燕犀起的~”
卓星雨听得乐呵,便调皮说:“那就是你为了汤燕犀而青春了,所以就长了青春痘呗~”
卓星华无奈,板起脸孔来认真说:“真的,他说过他这辈的大老婆只能是法律。没有任何人能取代法律在他心目的地位。”
卓星雨只听这一个,虽说不服气,可却真的有一点点泄气。
这个年纪的女孩,几个愿意捧着大部头的法律书去看?更何况还要如哥哥说的,任何一本法典里,随便拎出来一个概念,就能发表有见地的看法……真是要让人愁白了头发。
卓星雨咬咬牙:“还有么?”
卓星华倒也有一点点意外。以为这第一条就足以让小妹却步了,可是看样小妹还真有那么一股韧劲儿。
这韧劲儿,便也是真的对汤燕犀有些认真了吧。
卓星华撑了撑额角:“还有就是你得敢在他面前说话。他是注定当律师的人,从小就很注意培养辩才,所以凡是能跟他说上话的人,他都不会放过转成辩论的机会。他可能会捉住你言语任何一个点,转化成辩论点,跟你以不同的立场和视角进行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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