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狗屁。”胡乱把一盘子蜗牛都倾倒下了楼下。一点都不怜惜,要知道这一盘菜都要五六千呢。
鸣一作心里暗叫土鳖,口中却忙着奉承道:“嗯嗯嗯,外国人的狗屁东西,中国人怎么吃得惯,都是些糟粕,爷儿,你要吃什么,尽管说,我这就吩咐下面的人去做,给烤十串大腰子好不?”
胡乱被逗乐了,挥了挥手:“你给我滚吧。”
林初雪也被这句话笑得花枝乱颤。鸣一作看到他们展开笑颜,心里也就放下了一半,说明这件事已经不再那么严重,轻吁了一口气,又客套了几句,就退下了,心中暗暗下了一个决定:“老子以后再也不瞧不起穷人了,万一他妈又是一个玩扮猪吃老虎的大爷呢。”
吃饭时,林初雪一直低头不语,胡乱的眼睛也离不开饭菜,一时的氛围变得有点僵硬,林初雪不说话的原因可想而知,一来是不知道如何搭讪才好,二来不知道自己讲的话他爱不爱听,这样前怕狼后怕虎,就把已经到了喉头的话,一句一句咽了下去。
而胡乱呢,则是被这张大长桌的菜搞得眼花缭乱的,他粗略的数了一下大概有四十来道,他一道一道的研究,可能也要半个来钟头,忙着扮饕客,就没工夫再去谈情说爱了,说白了,也是个吃货。
在燕京的时候,他的生活有点像清朝皇帝。除了每天宴席不断,还要摆上一桌流水席,等有人来接见,就直接安排下来吃饭,也就是吃一桌看一桌,但这样的吃儿法,从来没有让他一次好好吃过。
通常没吃两口饭,就放下筷子与人交谈,自从从胡氏集团脱离出来,他才有好好包餐一顿的权利和空闲,正因为如此,他才不会让别人随便破坏自己现在静谧的生活。
当然,他来滨海扮成普通人,也不完全是为了当一个正宗的吃货。而是,还有一个隐藏在他心中的秘密……
或许也是意识到了现在的气氛有点尴尬,胡乱才出口调解道:“你眼光不错,这家餐厅挺好吃的。”
“真的吗,我还认识好多好吃的,和好玩的地方,如果你愿意,以后我带你都去一次…..”林初雪激动的说道。
她可巴不得胡乱能每天在他身边陪伴,但一想到他今天只是和自己在这里约会了一次,就差点把法尔美砸了,要是以后再带他去别的地方,会不会像城管那样,走到哪儿砸到哪儿?
“不急,等我发工资了,请你吃。”胡乱轻描淡写的说道。但他那点儿工资,哪里够得上高档餐厅的消费,最多下趟普通酒店的馆子,也就差不多了,可是他这么一说,在林初雪眼里却显得特别有男人味,虽然他的地位还是一样卑微,形象却在林初雪的眼里高大了不少,亲自夹起一块奶芡藕夹,往胡乱口里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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