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为了避开好友,他驱车到s市贫民区,进了一家低俗破烂的酒吧。他一直坐着喝着这里最贵,在他眼里廉价的酒。直到那些浓妆艳抹,喷着刺鼻香水味的女人缠了上来,他结了账就离开,却忘记了自己遗落了西装外套以及钱包。
一出酒吧,在街头他的胃就翻滚了,吐的不能自己,直到他被几个混混盯上。
摇了摇沉重的头,再后来的事情断片了。林慕森的唇有些干涩,他看了一眼简陋的客厅,发现这里的厨房也是在客厅之中,而那边有个烧水壶。
“呯!”
“咣!”
夏溪汉从床上跳起冲进客厅,杀气腾腾瞪着站在那边一脸惘然的某人。
“你干嘛!”夏溪汉看了眼地上的水壶以及那满地的碎瓷片儿,眉角一跳,心疼的不要不要的。
看了一眼她乱糟糟的头发,再看了一眼她油光满面的脸,接着看了一眼她那粉色小兔睡袍。林慕森没有看第二眼,扭过头看着地上那依旧碎了的碗盘以及落地的烧水壶,觉得地上的比她赏心悦目许多。
“我怎么会在这里。”他嗓音低沉沙哑,并不好听,显然是昨天的后遗症。
夏溪汉磨牙,发现他摔破了自己仅有的一个碗两个盘。但见他并不是有意而为之,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去那点怒意。
“你昨天被混混盯上了,正巧我回家路过,那群混混就打起我的主意……”话还没说完。
“我救了你?”林慕森拧眉,对此事表示一点儿记忆也没有。
夏溪汉鄙夷的扫了他一眼:“嗯,对,要不是你帮忙,我的手也就不会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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