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的话语从蔡绍基的口中道出时。那语中却没有多少客气,几乎是在第一时间获知大人授意警察部将此案移交军事法庭后,作为法务部长的他便意识到此事对法务部的警察。于律师一业中历练多年的他,深知年前颁布的《特区司法条例》虽规定司法**原则,但无奈中国传统中行政权独大,根基未深的司法权,随时可能胎Si腹中。此案动见观瞻,一旦司法向行政示弱臣服,日后断难有出头一天。所以,他才会在得到消息后,同检察官商量对策后,便立即往统监府,与大人协商处理此事。
“以统监府实施办法规定统监府施政必须完全遵守法律,如此自不得玩弄法律于GU掌间。”
这声反问让唐浩然的脸上流露出些许不快,玩开法律于GU掌间!他也太看得起自己了,若是自己真的玩弄了,他还有机会在自己面前说出这样的话吗?抑下心中的不满,唐浩然冷声说道:
“烟毒之害,世人皆知,可世人皆为其暴利,而不惜以身试法,查禁烟毒非厉法,不足能警!我想请问,以他们之罪,当处何刑?”
“当处何刑,自然法律公定,若法无明文规定,自然不能草率判处Si刑!”
虽是坚持已见,可作为留美幼童中唯一于美国获得律师资格的张康仁来说,深知法律有时亦需要妥协的他却留下了一丝回旋的余地。
“以我之见,此案处理理应分开处理,涉案之人,自当于司法条例为准,至于涉案警察,因警察部系属军事部门,自当由军事法律审理!”
简单的几句话从张康仁的口中吐出时,尽管他坚持维护司法**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却做出了让涉,至少在某种意义上,警察部并非军事部门,但在另一方面,警察部确实的统监府的军事部门之一,用军法审判亦不算越轨。
半个多钟头后,站在院中的唐浩然眉头紧锁着,初时的愤怒散去之后,剩下却是一种悲凉之感,那g冷刺骨的西北风迎面吹来,使得他情不自禁地缩起脖子,双眼中更是带着浓浓的失望。
“为什么会这样?”
眉头紧锁的唐浩然于心底反问着,可耳边却不时的浮现出蔡绍基的话语。
“今日之事,实际上从初时创办警察部时,即已成定局,不可监督之权力,势必导致权力**,警察部之**归根结底,在于当初设立警察部后,其权力不断膨胀的同时,权力却未受一丝监督,如要追究责任,大人亦需负领导之责!”
“大人推行的政令,需要警察部的威权加以推行,诸多事物非威权不可实施,由此导致警察部权力泛lAn,即便是民众为其所扰,除向法院申诉外,再无其它渠道,而国人耻讼、厌讼之现实,又导致绝大多数民众绝不至向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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