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黑人耸了耸肩,对布莱恩的态度很是无所谓,不过在下车关门之前,他还是嬉皮笑脸的对布莱恩说了一句:“下次如果有需要,记得找我哦!”
说完转身上了胡同里的另外一辆野马。在一阵张扬的马达嘶鸣声中扬长而去。
而布莱恩看着对方远去的车影,这时候又把那只蓝sE的小纸包掏出来看了一眼,有了这些东西,那个姓金的小子就Si定了。
小子你明天最好祈祷不要开车出来。只要你开车出来,老子就把你拦停下来临检,如果你运气好,就会被关进监狱几年,如果你运气不好。对老子,还是和今天一样的态度的话,那你的结果,就是被击毙当场。
反正这些毒品,已经足够你身败名裂了,八盎司的可卡因,刚好超过了美国法定的随身藏毒的上限。
在美国法律规定,随身携带200克以下的毒品,是轻罪,如果你有钱。请来一个好律师,甚至当天,就可以从警局走出来。
但是如果超过200克以上,那就是重罪,铁定要上庭受审的,就算你的律师在牛掰,被判个几年都是小事,只要那姓金的小子被判进去,到时候能不能出的来,还不是自己一句话的事。
到时候想把他搓圆。就搓圆,想把他捏扁就捏扁,到时候看你小子还怎么在老子面前张狂?
在布莱恩的心里,金沐晨的照片已经被花了一只红sE的大叉。
现在要做的。就是去那小子家门口盯梢,等他明天出行了,就在布莱恩打算发动汽车,离开布鲁克林回到soho去盯梢的时候,放在手套箱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他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吓了一跳,因为这只电话。不是他自己的常用电话,刚好是他之前买来的一次X电话,专门和那三个被他派去金沐晨家里盗窃的匪徒联络专用的。
原本从金沐晨家里出来的时候,他是想把这只电话扔掉的,可是后来考虑到,要来布鲁克林这边联系自己原来的线人拿货,就没有急着把他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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