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证人,这个人是代表,虽然他在十几个人中很有学问,但是这个人胆子却生来就小,要不是其他人不会说话,他说什么也不会做代表。
他正在休息,见白雨妮递给自己一个信件,要自己看好了,记住里面的提示出庭作证的言词。
他打开一看,一只血淋淋的小麻雀的尸体出现在他的眼前。
他原本就对有钱人感到惧怕,早就听人说这些人要是急了眼,那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买来杀手,杀个人不当吃棵小辣葱。
他:“嗷”的一声尖叫,把手里的信封仍在了地上,立刻就失去了理智。
他嘴里大喊大叫:“杀人了,杀人了,这不怪我们,是那个混蛋的指示,我们当时就答应郭啸天,说晚一天不爱事的;救命呀,杀人了,救命呀。”
这句话他反复说着,就像中了邪,不叫任何人接近他,对谁都害怕,说是想杀他的人。
汗水与泪水,和着鼻涕,他几乎近乎崩溃!
由于他老叨念的话,这起案子以无理取闹,侵害他人形象罪行,控告方因此输的很惨!
最惨的是白雨妮,她受到的惩罚是,私通乙方,故意恐吓证人,将终身不再能做律师。
这样的惩罚,白雨妮做梦也没想到,她知道这件事情一定是郭靖生做的。
她是又恨又高兴,她此时弄不懂自己到底是个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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