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阅之前,我还有一点时间待在自己安静的房间中,约莫一个小时,足够喝一杯加冰的孟买琴酒。
我的身子坐了回去,全身有一种缓缓的温暖感觉,一种正在扩散的兴奋之情从内心涌起,似乎覆盖了我整个皮肤的焦虑情绪。那是可贵的感觉,因为「俱乐部」为他们准备的东西才要开始。
我非常渴望回去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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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基於某种理由,假期越来越难过了,外在世界中的那些日子显得非常的不真实。
去探望在柏克莱的家人,已经变得令我无法忍受,因为我必须避开同样的老问题,那就是我一年中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做什麽?都住在什麽地方?
「看在上帝的Ai的份上,告诉我,为何这样守密?你都到什麽地方了呢?
有些时候在饭桌上,我完全听不到父亲在说什麽,只看到他的嘴唇在动。
当他问我一个问题时,我必须捏造藉口,说是头痛,感觉不舒服,因为我g本不知道他问了什麽事情。
真奇怪,最美好的时光是我还是小nV孩的时代,那些曾是我最憎恶的时光∶我和父亲在傍晚时分,绕着街区走着,上山又下山,他念着玫瑰经祈祷词,柏克莱山的夜声在我们四周响起,我们都没有说一句话。在小时候的这些散步时光中,我并没有感到痛苦,只是像他一样的安静无声,透露着一种无以名状的忧伤。
有一个夜晚,我跟妹妹开车到旧金山。我们在「北海滩」一个叫「圣皮尔」的明亮小地方一起吃饭。有个男人站在吧台旁,一直看着我,是典型的英俊年轻律师型的男人,灰sE的狗齿格夹克,下面是一件白sE的缆索状针织毛衣,头发理得像被风吹散了似的,嘴唇像随时准备微笑。就像我过去总是尽可能避免的那一种男人°°无论嘴部多麽美,表情多麽鲜明。
我的妹妹说∶「现在不要看,他会活生生吃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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