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唱的最后一首歌,她知道那是他写给她的,名字叫《身后》
歌词的最后一句是,我给你身后的拥抱,你还我一生的祈祷。〔〕
然后他疯了。
所有的观众看见他在台上跪了下来,掩面哭泣,再用手生生的拔断了吉他弦,最后一脚踹翻了音响。
不久便有警察和医生赶到现场。
她见到他时,他还在酒吧唱歌,类似于民谣和摇滚的风格,因为没有流行的曲风,于是不被人认可,工资微薄。
那时她刚毕业,来到这座城市,第一次的工作便是这个音乐酒吧,听见他的歌声,看见这个陌生而新奇的男人。
他有凌乱的长头发,脸sE苍白,让人心疼。这是她初次的记忆。
他似乎b她更要惨一些,孤零零的,没有人帮他,每次演出前都要先强调自己的曲风不同于流行乐,似乎总是在刻意的证明和坚持。
后来她搬进他狭小的房子,才知道他唱的所有的歌都是自己的创作,她感到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不靠写歌养活自己,他摇摇头,不说话。
那是许多艰苦的日子,她后来仍旧能够清晰的想起,并不是她开始的想象。
在没有Ai之前,她写信拒绝了家里安排的工作和婚事,她告诉父母,她上学就是为了离开那个拥挤的小镇。
她要更好的生活,经常会梦到开满鲜花的庭院,她需要富足,需要一个面目清秀彬彬有礼的高档次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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