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他在纽约制造了二十三起命案,每个人的眉毛都被他刮了下来。也成了f的目标。
后来,一次失手后,史密斯的身份暴露,被f全面通缉,之后好不容易才从美国逃了出来,然后来到了叙利亚,加入了isis。
像是他这种上过战场、杀人如麻的士兵。正是isis所急缺的人才,所以很容易得到了isis的接纳。被委派到了前线。
也就是在这种地方,史密斯心中的罪恶,被彻底释放出来。
他发现,在叙利亚这个地方。人命如草芥,杀人根本没人管。
在最开始的时候,为了收藏,他每天晚上会抓一个难民杀掉,过足了瘾头以后才会睡觉;再然后,他早上起床后也想杀掉一个,要不然会迷糊一整天……总而言之,各种乱七八糟的理由,他现在一天需要杀掉四个人。
对他杀人搜集眉毛这种事情。isis内部的同伴也有一些人知道,不过并没有谁劝阻。
还是那句话,这里是战区。人命如草芥。
既然活在这里,就要有被当牲口杀掉的准备。
尤其是,那些平民。
“可惜了,isis禁止饮酒。要是能在得到这些藏品后,再喝上两杯的话……”
史密斯心里面嘀咕着,带着自己新到手的收藏。走出了地下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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