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书,这是罗董事长。”害羞地推开姚群书的怀抱,许轻歌红着耳根介绍。即便要结婚成为一家人了,可有旁人在,总觉得挺难为情。何况,罗湖刚才抱着她,给她喂水。
握紧的拳头慢慢松开,罗湖仿佛没事人一样,将桌上一碗还冒着热气的面条端起,递到那对‘小情人’面前。
“叫我罗湖就好。血糖低,吃点东西吧。”
眼底早就审视了一遍姚群书。如果只用四个四形容男人,有人说他是挺拔俊逸,那姚群书当得起温润如玉!一身医师白袍,由内而外的和煦。
“姚群书。不好意思,浑身都是血污。”原本准备握手的,姚群书看了自己一身惨样,抱歉地只是接过面条。
这才仔细打量起眼前这个比他还高大许多的男人。同样是男人,他必须也得承认,罗湖是极有魅力的,由内而外,刚毅挺拔。
“谢谢你刚刚照顾轻轻。”
两个男人相互打量赞赏,许轻歌则起了鸡皮疙瘩。轻轻?群书搞什么鬼,平时不都叫轻歌的么?乍一听这称呼,真肉麻!
点点头,罗湖绅士地让出帐篷,走了出去。五年了,足够时间结婚生子的!
罗湖说不出的闷,闷得直发疼。一直忙着找她,怎么就忘了时间在流淌,她的身边会出现另一个男人呢!
毕竟,许轻歌是个那么美好的女孩子……
闭目想着她晕倒,被他抱在怀中的安静眉眼,罗湖羡慕起姚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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