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尹也在着急往身上揽啊。”叶仁辩解道。
“不,你不明白。”王朝yAn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心脏,“叶仁,问问你的内心,我很容易想到答案的、行了,不说你们了,赶紧走吧,别耽误我写报告。”
结果,王朝yAn的报告倒是写得很漂亮,直接把这件事情给写成了狙击小组遭到了大量的敌人的伏击,被敌人扔了麻醉瓦斯才被俘的。
这么一来,叶仁和尹梦雅也没有因为低级失误而受到处分。
用王朝yAn的话来说,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兵因为一些并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而在自己的军旅生涯留下什么遗憾。
特别是对于叶仁这种有“前科”的人,王朝yAn知道,只要不是什么原则X的错误,能保护就一定要保护。
叶仁的“前科”自然就是他刚刚入伍的时候枪杀了战俘被送上军事法庭那么一段。
当然,最后因为一些原因,因为海军陆战队的保护,叶仁被从轻判决,继续在军队服役了。
在我军的军法里有个“nVe待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对被我军俘获不再进行反抗的敌方人员,实施nVe待,情节恶劣的行为。
显然,叶仁杀了一个俘虏,绝对属于情节恶劣。
按照官方给出的说法:本罪侵犯的客T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我军对放下武器的敌军官兵,实行宽待政策,给予人道待遇,不杀不辱,不没收私人财物,受伤给予治疗,妥善处理Si亡俘虏的遗T和遗物。这是我军瓦解敌军的政治工作原则的具TT现。我军不仅在战场上历来奉行宽待俘虏的政策,而且我国还于1956年i1月5日批准加入《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nVe待俘虏的行为直接侵害了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削弱了我军俘虏政策的威力,损害了我军的声誉,使敌人的反动宣传有机可乘,导致敌人顽抗到底,增加了我军夺取胜利的困难。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nVe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nVe待的对象必须是俘虏,即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被我方俘获的敌方武装人员及其他武装部队服务的人员。如果仅为敌方的普通百姓,则不属本罪的犯罪对象。nVe待行为一般表现为侮辱人格,不人道的生活待遇,打骂、T罚、折磨及施以其他酷刑,强迫从事危险X和屈辱X的工作,摧残其身T等。随意杀Si俘虏的行为属于严重侵害俘虏人身权利的犯罪,已超出nVe待行为的本意,不应再以本罪论处。nVe待俘虏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战时,也可以发生在战后,所以本罪没有限定为战时犯罪。
只有情节恶劣的nVe待俘虏行为才构成犯罪,如一贯nVe待俘虏屡教不改的,nVe待俘虏的手段特别残酷的,因nVe待等行为导致俘虏自杀、凶杀、逃跑、闹事等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因nVe待导致俘虏伤残和Si亡的等。
本罪的主T为特殊主T,且主要是对俘虏有管理责任的军职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军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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