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好、这样有人情味的制度,如今在火州是废除了。火州如今的主子们还雇下人们,是雇,不是买一个奴隶那种,像买牲畜一样的买了。到底顾念着受雇者的基本体面了。但有人说,人情味却比从前少了。这实在是见仁见智的话题。
不管怎么说吧,看曼殊跳脚,围观群众就有种“圣母啊你发什么神经”这种感觉。
曼殊深呼吸一口气:“这些人怎么回事就要被卖为奴”
回答是:谁知道呢可能是战败的吧,当场杀了也没人救的,卖为奴么,她们还能活命久一些。
“可是地州之外不是没有奴了吗”曼殊又问,“怎么可以把他们视为奴隶呢”
呃,法理是这样的:蓄奴不合法
就是说,如果你是个想蓄奴的,又正好生活在风、水、火州,你想买个人来,钱付了,这个人在法律上不是你的奴隶,你想照奴隶主使唤奴隶一样使唤他们,他们不听。你诉诸法律保护,法律不保护你的权力。你要是勃然大怒,想亲自揍他们一个臭死逼他们就范,那么,他们是不是能反抗、你能不能真的揍到他们是一回事,更大的问题是,你把他们揍个臭死,犯法啊,法律要来管你的啊
这么一说,你还肯不肯花钱买奴隶了有没有一种花了钱打了水漂的感觉
所以就没人买了嘛
没人买奴隶,那还有人卖吗除非卖到地州去。
而在卖的过程中,卖主要限制这些准奴隶的人身自由,那倒是可行的。只要当地的王者出一份合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文书。
譬如说战败者,又或者是某些债务的偿还失败者,按某些地方的律法或者说通行做法,是可以拿他们杀头、捆绑、下狱、流放哟,流放
那么流到地灵州去,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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