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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晚上八点了,格里菲斯放下一本旅店推销水果和纪念品的杂志,看了看墙壁上的闹钟。
格里菲斯摸了摸有些干瘪的肚皮,吉良这个时间点还没有回来,大脑袋摸了摸后脑勺,叹了口气,终于还是穿上了鞋。
将斐具银质大剑放在口袋里,格里菲斯裹了一层淡蓝色的外套,轻轻关上房门,走了出去。
新乡春季的夜晚偶尔会有些寒冷,那夜风是一种丝丝入扣的温暖的凉,从行人敞开的袖口和脖颈间钻入人的身体。
格里菲斯闭着眼睛,高昂着脑袋,用鼻深深的嗅着。
循着气味,他拐过了好几个巷,在一个十字路口驻留了一会儿,又向着另外一个方向踱步过去。
“味道新鲜,应该就在这附近了。”
格里菲斯正这样想着,前面响起了杂乱的狗叫,一阵急刹车的声音从小道巷深处传出来,紧接着几个染着黄色、绿色毛的混混样式的青年人,骂骂咧咧的从巷里面走了出来。
格里菲斯想了想,皱了皱眉头,摸着圆圆的脑壳颇为无奈,终于睁开了眼睛,向着深巷望去。
“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男人。”
格里菲斯这样说了话,身形渐渐隐没在黑暗里,不远处一件贩卖衣物的小店房门晃动了一下,仿佛是被人生硬的扒开了卷帘门,又仿佛只是被风吹拂了一下。
等格里菲斯从商店里面出来的时候,脸上已经戴上了一个白色的小丑面具。那面具是一个大叔脸,留着夸张的八字胡须,拥有着一对上扬的夸张黑色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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