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把雨伞,谢谢。”
苏颉不得不从机灵的小贩手中,高价购买一把黑色的尼布雨伞,没有一丝杂色与杂边,那是黑的发亮的颜色。古朴,试用犹如苏颉的做人原则。
他撑着伞,独自漫步在毗邻哈德逊河的第三大道上,看着牛毛一般的雨点拍打着每一辆行驶在商业街上的豪华轿车的车窗,还有那些掩藏在高楼背后的贫民窟的栅栏。
雨点的声音并不如想象中的动听,没有雨巷中的诗意,更不会有丁香一般的姑娘,那是一种嘈杂的声音,就像减弱了一些的鞭炮在耳边爆开。
“这真是一个特别的地方。”苏颉发出了这样的感概,他不禁想起了北京人在纽约里的一句台词,当然也是曹桂林先生的这部同名小说中的一句: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那里是地狱。
苏颉并不存在被人送到这里,所以也不存在那些恨他或爱他的人。自从穿越而来他就明白,他天生属于这座天堂与地狱并存的城市,对此他别无选择,更无法逃脱。
落寞的心绪扰乱了他的神经,他开始胡思乱想,但完全没有想到任何有关剧本的蛛丝马迹。
“嗨,我的大导演,怎么会一个人在曼哈顿的街头雨中漫步,你的小女朋友呢?”熟悉的女声从背后钻进了苏颉的耳朵。他回过头,看到一个女孩正靠在街市边上的一个石凳旁,对他挥着手,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笑容。
她穿着一条普通的羊皮裤裙,上身是一件洁白的短袖小衬衫,因为下雨的原因,在最外面还罩了一件米黄色的透明雨衣,硕大的雨帽盖住了她金色的长发,却无法掩藏那妙曼的身姿和羊脂一般的肤色。
米莎巴顿脚蹬长筒雨靴,英气勃勃。
“米莎,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瞬间的惊愕过后,苏颉微笑着说,他的笑容既不亲密,又不疏远,正好能给人以温暖的感觉。
“你忘记我的职业了?我可是经常来这里工作。倒是我的大导演,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不是自诩为艺术家,怎么会出现在这个满是美元气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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