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举手,大家也同时举手,一举一片,乱哄哄,看不清了都。
我扭头,十二哥竟然也举手,他……汗滴滴,他怎么也又这么积极的表现?
“年轻人……”陶叔摇摇头,放下桌子进去端菜去了。
家里有大概是陶叔村里人用的超大山寨版托盘,一尺五款二尺长的样子,一托盘能端出来六七个菜,绝不是城里酒店用的那么秀气。
不过我很纳闷,“年轻人”和摇头,什么关系?我很郁闷。
“全票通过,我这就让人去准备!”
布莱恩跳下车子,招呼他小弟去了。
我忽然觉得,这貌似应该我的事儿;理论上我才是这里的主,他们都是我的客人不是?
不过管他呢,他们没将自己当客人;又有这么好的哥替我打点,**那么多心做什么?
貌似,我没学会这个。
“我觉得去山里吃更好!”谁大声叫喊,却躲在人群后头。
“饭都做好了,吃了再去!”陶叔管你大哥小弟大少爷,来我地头我最大。
端着托盘双臂都是肌肉,瘦是瘦一点儿,黑是黑一点儿,但健康结实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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