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起头,我说:
“那你觉得是什么?”
警察叔叔摇头,淡淡的说:
“就我见过的东西,都做不到,再薄的刀片都不行。所以我不等审讯就来问你,想一窥究竟。”
他还蛮老实的,但我保命的东西又岂能随便泄露?摇摇头,继续吃饭,吃饱休息,是正理。
这间小屋子,大概十来个平方,一桌二椅,别无其他。
吃过饭我就趴桌子上打盹。
在派出所怎么都b在外头安全,就算警察叔叔“教训人”,手段和程度也和外头不能b。
所以,放心。
我大致知道,治安方面,留置盘问时限是24个小时,有领导批准的可延长至48个小时。
就算说没事拉你去公安局问个话,就可以留这么久,我实在没有着急的必要。
刑事拘留是1至3天,可以延长至7天,这个不知道和我有没有关系。
有重大嫌疑就可以刑拘,不用太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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