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时间内,一国或地区在某单项最少有三人的最好成绩达到标,该队可派出满额的三人参加奥运会该项比赛若该队仅有运动员成绩能达到标,就只能有一名选手参加该项争夺。
中国跳远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只达到了标,所以只能派一名选手参加奥运争夺。
原本这个名额是给87年选手苏雄峰的,他在广州亚运会上以8米5的成绩获得了一枚银牌,是目前国内田径选手里最能跳的。
他的身高只有183,爆发力、弹跳力都没法和王俊相比,他的成绩王俊轻松就能超越。
既然苏雄峰去奥运会是凑热闹、旅游的,这唯一名额让给王俊,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当地体育局都没法提反对意见。
总不能就为了让这个没名气的选手去亮个相,而不让更强的选手参赛吧?
王俊如果真能跳出8米33,那是有可能拿奖牌的。
就算是去凑热闹,做个秀,国家也希望王俊去。这样收视率就有保障,广告费赚到了,观众肯定会关注这个项目。
王俊不知道参赛流程,也不清楚资格赛这回事,就成了种子选手。他这种事还不是首例,跨界参加跳远比赛,是竞技场上早就有的传统。
比如美国选手马尔奎斯戈德温,28年世青赛上就获得过男子跳远冠军,这次也会参加伦敦奥运会,很有实力。
他跳远是副业,主业是打橄榄球,在田径场上,找不出比他更壮实的人了。
美国卧虎藏龙,戈德温只是个“外接手”,不是靠爆发力吃饭,要是找个顶级跑锋来,肯定更能跳。
卡尔刘易斯当年不但百米称王,也获得过跳远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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