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告诉你,其实你一直都喜欢我老公?”丁胜男说。
“还记得高中时那张字条吗?”袁丝斯说。
“当然记得,那张字条直接影响了我以后的人生,如果不是那张字条,我也不会去念商学院,也不会被开除,连毕业证都拿不到,那张字条,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丁胜男说。
“那你知道那张字条是谁写的吗?”袁丝斯说。
“我早就想通了,当然是你写的,当时班上能写仿宋字的,只有你和程恺,不是程恺写的,那当然就是你写的了。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那样做?”丁胜男说。
“其实那张字条是我想写给程恺的,但后来我想了想,程恺肯定知道那字条是我写的,而且他也肯定不会答应我,所以我干脆把字条夹你书里,你们当时可都是好学生,如果老师发现你们早恋,那肯定会很有趣,没想到啊,效果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好。”袁丝斯笑道。
“原来如此,也真是难为你一番苦心了,不过你的苦心也真是没白费,你的那一张字条,差点害得我连书都念不成了,不过人在做,天在看,还好我最终还是嫁给了程恺,而你,永远只是一个看客。”丁胜男说。
袁丝斯的脸色有些难看,端起酒狠狠地喝了一口,呛得她咳嗽起来。
这时旁边的顾客们安静下来,因为台上有人在弹吉他唱歌,是一首古风歌曲,旁边还有一个人用洞箫伴奏。歌词是一首诗:
晨兴步北林,萧散一开襟
复见林上月,娟娟犹未沉
片云自孤远,丛筱亦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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