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哪一晚开始,我就成了顾希晨的nV朋友。暖-sE-小-说-网凌珑一直缠着我,问我是怎麽做到了,轻而易举就吊了高富帅,出手不凡,还说要向我请教,我只能是装作害羞的低头,一问三不知。问的烦了凌珑也不再问了,只是告诉我要想清楚,顾希晨不是什麽好人,我追问她是不是知道些什麽,凌珑躲闪的不说,只是说能经常出席那种场合的人又能好到哪里去?让我好自为之。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想着那晚包房里他身边nV孩不停围着他劝他喝酒,想着他去慢摇吧的轻车熟路,想着他在大厅的时候时不时有人来和他打招呼,脑袋嗡嗡的作响,我这是怎麽了,凌珑不会骗我,可是顾希晨,他的温暖的诚挚的笑,也不像是作假,更何况一没身材二没样貌三没家世的“三无青年”,也不值得他骗。
我把头埋在自己右手里,那里还残留着他掌心的温度,在昏暗的高脚椅上,他的右手慢慢的移过来,握住我的右手,大脑顿时空白,周围震耳yu聋的音乐也盖不过他轻轻在我耳畔的一句:“做我顾希晨的nV朋友吧。”
第二天早上醒来,凌珑看到我如同国宝熊猫的眼睛,惊讶的说不出声,“渺渺,你昨晚做贼去了?怎麽这幅德行?”我苦笑着脸,总不能告诉她我昨晚想了一夜自己的闪光点,然后发现自己身上没有x1引人的地方吧,多丢人。
吃过早餐,凌珑照理踩着她那10公分的高跟鞋去上班了,这也是我最佩服她的地方,不论何时何地,都会穿着高跟鞋高傲的站在哪里,优雅的像只天鹅,而我,除了帆布鞋还是帆布鞋,凌珑总是说我,nV人的鞋柜里应该有专属自己的水晶鞋,它会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就算你集齐所有颜sE的帆布鞋也无法T会水晶鞋带给你的魔力。
我做过很多的努力,哪怕是5公分,却也还是崴脚,好吧,放弃了,上辈子肯定是男人,我心里安慰着自己。
目送着凌珑潇洒的出门,心里有点点落寞,自己这样日日无事,终究会和社会脱轨的,哎,叹了叹气,接着网上找工作打电话,发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