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少爷和您发牢骚么?”柳太太诧异的评论道,“我看他每天倒是淡定的很,您是不是嫌弃他和您走太近了?”
“是——不是。”郑乘风很尴尬。“总之过几日,他就走了!”
柳氏听不懂他的弦外之音,郑乘风总是只讲现实的话,剩下的要让别人自己去猜。就比如说,他说是,是因为确实不喜欢郑光明日日夜夜对他施行的性骚扰;二他说不是,是因为想来一个巴掌拍不响,郑乘风虽然不方便,但是他对郑光明之爱已经胜于一切,郑光明摆弄他这件事,在他的爱面前,已经算不得大事。所以也不是嫌弃郑光明和他走得太近。
情人离世,留下遗孤,取名光明,从小爱不释手。郑乘风早年腥风血雨,日日在马背上打拼,获得人送外号常山赵子龙,因为他也和那个话本上的人物一样,背着个小娃娃七进七出。他爱这块骨肉,爱他的微笑,爱他灿烂的手势。他爱他胜过一切。性欲和本源的血脉分开,郑乘风需要一个出口,他是完完整整的男人,因此他需要发泄完完整整的性欲,有时他合掌于身下娇柔女眷的身上,看着她们又哭又爽的脸色,郑乘风一瞬间恍惚,这样的屈尊他不想出现在郑光明脸上。
搞笑。他儿子不需要屈尊于任何人身下。
所以郑光明转头亲咬他、与他嬉戏,将樱桃塞进他嘴里时,郑乘风没有拒绝。
也不是没有拒绝,而是镇住了。
郑光明为他搜寻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为他儿子屈尊,而非郑光明为任何人屈尊。
郑乘风脑子乱乱的。是儿子就没事了吧?唯一的亲人、唯一的骨肉,唯一的血脉,为这样的事情舍弃尊严,大概没问题吧?
凭空射出子弹,咚。纸板应声粉碎。孩子的啼哭划破傍晚的平静,郑乘风如梦初醒,之间郑直手里抱着皮球,俨然吓坏的模样,正抽搐着嚎啕大哭。
未等郑乘风作出反应,七八个女人瞬间涌上,七手八脚的将孩子抱在怀里,有的拿着奶瓶,有的哄着拨浪鼓,还有的唱着歌,留出一个年长些的,对着郑乘风狠狠一瞪眼:
“射靶也不知道避着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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