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一千三百三十五章 《无所畏惧》之方丽虹,再见厉薇薇 (9 / 11)
作者:渝中炆的小说      更新:2025/12/20 14: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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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离剧情开始还有六年时间,这个方丽虹大约三十来岁的样子。”

        剧中方丽虹、梅琴和于大梁三人一起合伙共同创立了“良诚律师事务所”,三人踌躇满志地准备打造出全国一流的律所。梅琴和于大梁是夫妻,方丽虹是梅琴的得意门生,其实一开始这样的合伙角度就存在问题的,但这样的“错误”惯常出现在“书生意气”中,但凡不是纯粹的商人,属于文化人跨界的经商,都不会一开始便意识到这样的问题潜在的风险。

        从梅琴每一次出场对罗英子的倾诉中可以得知,她是被队友和当事人串供陷害,让她和丈夫于大梁伙同唆使当事人做假口供,当事人被轻判,而于大梁受不了这样的诬陷而气得脑溢血发作,当庭倒在了法庭上,梅琴也被调销了律师执照。为了怀念丈夫,梅琴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梅大梁”,梅琴也便从他们三人共同创立的律师事务所里退出,只保留了股份,但不参与管理,她回到了律师培训学校,做了一名低调的法律老师,年底的时候,到公司拿一些分红。

        其实明眼人一看都知道,于大梁倒下了,梅琴退出了,三人合伙律所最得益的是谁?方丽虹成了那个拥有实控权的人,在律所合伙人制的重大决策投票权下,方丽虹占着两票,她手里还握有梅大梁的一票。

        方丽虹虽然也是一位有实力的律师,在时间的历练下,方丽虹已经对很多重大案子驾轻就熟,成了律界不仅是资历老,还是胜算概率很大的知名律师,“输官司”,在方丽虹这里,几乎变成了不可能,除非是一些铁定的事实之下,又或是没有充分嬴局的证据之下的案子。

        方丽虹很厉害,她的确是一个适合掌控全局的运营人,带领着律所的业绩蒸蒸日上,她有手段,也更狠,一切以大局为重,也一切以利益为重,任何伤害律所的人或事,她都不会包容,但这也是一位掌舵人最基本的素养,因为她身后是一堆靠着她挣钱养家的小律师们,她不仅要对当事人负责,还要对员工们负责。

        从方丽虹的所有处事细节中看来,良诚律所有她掌舵,的确是好事,要想做一个掌权者,就不应该有悲悯之心。

        方丽虹是精明的,很多人骂她太势利,太狠辣,但若在她的身份地位之下,时常怀有慈悲心,如何在毒蛇丛生里自救并救他人呢?律所的整体利益受损,又如何在不能保全自己的情况下去凭实力打下江山呢?

        剧中最明显的两件例子是,方丽虹收了罗英子200万愿意帮她代理,那是因为罗英子的确是被坑害的,而在罗英子身上,方巩虹看到了她年轻时的那股狠劲和闯劲,罗英子有遭一日假以历练,一定可以成长为像她一样的优秀掌舵人,有主见,有头脑,有智谋,还从不卑躬屈膝,在罗英子身上有很多人性的闪光点,这是方丽虹一眼能洞穿的慧眼。

        所以方丽虹在不顾律所里所有合伙人反对的情况下,也要保全罗英子,不是表面上看的只为了收她200万代理费,其实200万对于方丽虹这样的级别来说,一场官司并不算什么了。罗英子后面又是二审又是离婚案,加起来算是三个案子了,但方丽虹都是无条件帮助她,只是在罗英子被诬告进了警局那次,方丽虹收了罗英子1块钱的代理费。

        从罗英子这里看,方丽虹不管是为人还是正义,都看不出丝毫的问题。观众们看到的都是方丽虹的大度和包容,对她的印象也非常好。但从夏舒这件事来看,方丽虹很现实了。夏舒的父亲是发改委主任,每年能给律所带来很多可观的利润业务,但条件却是要让夏舒在根本不过硬的条件下拿到律师执照,还要成为律所的合伙人。

        当夏舒的父亲出了事被带走以后,方丽虹第一时间是开除夏舒。这样果断又精明的决定,放在陶正和其他合伙人看来,都怪方丽虹太过于势利。可是,如果从律所的掌舵人的角度和创始人的身份来看的话,就一定会赞同方丽虹的决定。

        夏舒本来就是因为利益关系上位的,根本不符合任何律所的筛选机制;既然是靠着关系上位,在关系倒下并很有可能危及到律所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开除夏舒是最好的方式,除了表态,还维护了律所的声誉,表明了站队的方向和政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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