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言酒量很好,阮知闲的也不错,原文中说阮知闲自己一个人能喝倒瓦伦他们三个。
但沈言总觉得阮知闲的酒量其实也就那样,瓦伦是军校生,滴酒不沾;布雷兹常年做大脑改造各项指标都得控制,顶多过节时礼貌性地抿一小口。
而酒量最大的法尔森,因为讨厌酒的味道,除非任务必要也不怎么喝。
沈言将自己的酒杯又一次倒满,喝得太急太快也有点晕,但这股飘飘然的感觉反而让他更加亢奋。
他提起杯子,透过酒液和玻璃看扭曲变形的阮知闲,不真实感加强,像另一个世界的人。
阮知闲起身,双手撑着黑色大理石桌面,他的衬衫袖子挽起一半,青筋从他的手背蜿蜒而上,看起来暴力又斯文。
阮知闲的影子笼罩沈言,他依旧在笑,眼底却是一片冷漠的荒原。
“哥,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
沈言竖起手指认真数:“一眼就能看穿的单细胞生物,给两顿饭就痛哭流涕感动得无以复加的傻白甜,以及……”
沈言仰头,飞快地亲了他一下,亲得阮知闲瞳孔颤抖,肌肉紧绷。
沈言坐了回去,笑眯眯地继续道:“以及,说几句甜言蜜语就能交出全部的恋爱脑。”
“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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