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也很有意思,一开始,是书写了个耗子精的小故事,引出了主角的身份,在写作手法上,更是大胆地用了第一人称,这可谓是胆大骑龙骑虎。
网文发展了这么多年,读者的喜好不断地变化,但有一点一直在延续,就是多数人不喜欢“我”字的描述写作方式,觉得看起来怪怪的。
当年秦小宝看到这本书,惊为天人,一度怀疑作者就是自己笔下土夫子,摸金校尉,只是金盆洗手不干了,甚至有书友找出了巨大无比的蜈蚣,摸金符,洛阳铲等图片,引发无数网友围观。
选《鬼吹灯》,除了写作方便之外,就要说到商业价值了。
秦小宝的计划是,文体两开花,德智体全面发展。
准备给所有人一个惊吓。
一切的以一切都是为了日后做准备,做铺垫,等到王者归来那一刻,我要让这天遮不住我的眼...
串台了!
换了个键盘,他打字速度又加快了不少,要是愿意,在家里坐上一天,十万字轻轻松松。
所以当李华收到所谓开头之后,真的吓了一跳。
其他作者的开头,都是六千到一万字,最多在附上几百字的大纲,你倒好,直接来了十万字,要按照你说的,这本书在百万字左右,那还真不影响,因为十天就搞定了啊。
只是,十天时间写出来的书,能看么?
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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