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上述的说教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但事实真的如此。
我和有琴氏恋Ai一年,分手的原因是这个家伙有些神经质,凡事都以他为中心,而我恰巧也是一个我行我素的nV孩子。勉强相处了一年,在高考前夕,他提出分手。
分就分吧,井蛙不可语于海,夏虫不可语于冰。
害怕三哥胡嚷嚷,我忙打开门:“三哥,求你了,别让爸爸妈妈听见。”
三哥嘿嘿一笑:“下次,你在这样对我,我可就真说了。”
“一定,太yAn最红,三哥你最亲。”
“呢?妹妹,这是刚买的雪糕,都要化了,拿去吃吧。”
“谢谢三哥。真不如你,起码他不会给我买冰激凌。”在那个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冰激凌还是稀罕物。三哥也是穷嗖嗖的大学生,一点儿零用钱也是这家伙“投机倒把”换来的。我家四姐弟中,三哥是最有经济头脑的。虽然我们家的家庭尚可,但三哥高中毕业就知道捡破烂换钱,兄妹中也属三哥最富有。如今,三哥仍旧从事着他的老本行--垃圾可再生的能源开发。如今,我也会偶尔调侃三哥,说他这辈子活的很“垃圾”。
看见冰激凌,我高兴的跳了起来。吃到一半儿,问:“三哥,你是不是没有吃呢?要不剩下的这些给你吧?”
“不用了,我也不热,你自己留着吃吧!”
我从小就喜欢吃甜食,最难以忘怀的是我七八岁的时候,十六七岁的大哥用节省下来的钱给我们兄妹买了两根雪糕,说好的是两人一根。大哥和我吃一根,二哥三哥吃一根。大哥舍不得,把一根都给我吃了,而二哥、三哥为了一根雪糕谁吃的多、吃得少,差点儿打了起来。剩下的雪糕棍儿,三哥还不忘记咂咂,真的很有垃圾回收的天赋。
大哥见我吃完,还问我:“妹妹,好吃吧。”
我点点头,笑嘻嘻的说:“好吃,我还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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