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丨2025年3月19日20时
我突然又思考起“品牌”这个概念来,可能是因为最近聊天的时候会时不时的出现。
准确的说,时不时出现和品牌挂钩的一些话题。
我其实把很多符合广告公司“交付标准”的东西掰开揉碎然后冲进马桶和下水道里。
不是说它们不好,它们很好,如果没有提案,没有用于交付的文化理念和对应的设计,交易是没有办法完成的——但具体到品牌本身,品牌是什么、为什么、需要什么,往往是超乎交付内容的。
在我看来“品牌是用户参与”,即“品牌=用户参与”,消费是用户参与的至关重要又微不足道的一个环节,准确说,当我们属意建立一套企业生存模式时,消费是至关重要的,而当我们属意创建一个品牌时,消费是微不足道的。
不是说消费不重要,而是在消费以外有很多同样重要并且能刺激消费的内容很重要。
以服务为例,服务是一个企业创建品牌的要素之一,但违背常识的,服务的目的其实不是服务好客户,而是让客户部分参与到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创新当中。
如果目的只是“服务好用户”那企业就完蛋了。
又如果只是想通过“好的服务促使成交”那企业永远会被用户牵着鼻子,在构建服务体系时,内核一定是用户能帮我做什么,再以此为中心搭建双赢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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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丨2025年3月19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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