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毙命啊!我糙,红刀子进白刀子出是头大象都被嘎死了。谁还敢在坟头他妈反复蹦迪?
临别那天的场景深深刻在了周明明的记忆里,用手擦了好几遍都他妈挥之不去。莫不是甘白真给他下了药。要不他怎么能如老妈子般对着小明哥反复叮咛:“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美色只会影响我辈拔剑的速度。”“莫让外面的小妖吸走精气!”……
听听这话!
作为一名“不求上进,决定躺平”的修士,这要求太他妈高了。但他周明明还是有顾忌的。一来不想被人指着鼻子骂“色中恶鬼”,二来也怕恶了与甘白真的同期之谊。
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就是泥塑的菩萨这么端着都嫌矫情。
小明哥苦思冥想三天三夜,终于悟了,从此装出一副清廉的官样儿,当个表面上的好仙人,背地里却是穷奢极侈,对前来讨好的乡绅氏族来者不拒,很快便攒下了一笔不菲的家资。
俗世的金银虽不能同灵石相提并论,但也够他可劲折腾了。
鲍参鱼肚天天换着吃,连洗脚水也要用六月花瓣上的晨露。过分吗?
每天对着镜子扣两个时辰的屄,他都没叫过苦。他就想吃点好吃的,抹点香香的,这他妈过分吗?
小明哥嘴里不说但心还挺委屈,然而人在作,天在看。
直到他做的孽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蓬头垢面、脸黑的连他妈都不认识的小乞丐突然出现在了周明明的床头。此时小明哥经过六个月“饭来张嘴,衣来伸手”的奢靡生活,已丧失了修士的警觉之心。
小乞丐对着周明明的脑瓜高高举起手中的砖头,誓要给他来个“砸破脑瓜脑浆迸”。可那天的月色太美,小明哥胸口那片肥嫩的乳肉在翻身间就那么不经意地露了出来。轻薄的衣料根本包裹不住右边的大奶子,粉嫩的奶头娇羞地从领口探出,颜色还是妃色,只有初春的花瓣才能染出这种淡红。肉嘟嘟的看着就想让人嗦一口。
小乞丐犹豫了,一个奶子都是粉色的人,一定是个好人。于是他手起石落,想拍屁股走人,奈何一时手滑,砖头“滴溜溜”绕着周明明的脑瓜转了个圈,最后砸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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