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种事,谭米雪就什么都忘了,滔滔不绝起来,我本来是想做大象灰的,但那个颜色上手有点显脏,还有一个潘多拉红,有点太艳了,在学校不适合。
于瑾点点头,拿出手机,查了一下这两个颜色,转而又问,蓝色呢,有喜欢的吗?
嗯,蓝莓色吧,不是那种特别纯正的蓝,带着一点灰的感觉,你要做吗?我觉得你挺适合蓝莓色的!
我打算把这几个颜色用在公司新品手机上,一个珍珠色,一个贝壳色,一个大象灰,一个蓝莓色,刚刚好。
做手机那贝壳色会不会太浅啊?我觉得可以加一点粉在里面,嗯,也不能太粉,拿在手里会显得手黑,你们之前搞的那个什么杏奶黄,什么抹茶绿,天啊,单看着还行,但凡一个皮肤黄点的人拿在手里就跟非洲人一样,难看死了,又脏又土气。
于瑾抬眸,忍不住笑了笑,这样吧,回头你调好颜色,发给我,再取个名字。
你,你让我决定吗?
不行吗,我感觉你眼光比设计部的那些人都好。
于瑾一通吹捧,把谭米雪哄得高高兴兴,彻底将她的自私冷血抛诸脑后,又挨着她亲亲热热的显摆起自己超乎常人的审美。
在谭家吃过晚饭,已经是晚上七点了,谭米雪明早有课,不便留宿,正好于瑾也要回市中心,便主动请缨送谭米雪一程。
出了门,谭米雪问,你不在谭家住吗?
离公司太远,不方便,安全带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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