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水自然是不认的。
在外,她是乖巧懂事的小师妹;在此,她是知书达理的大小姐,如何能对这妖怪生出什么想法来?
一切都是意外。
单论此情此景,她自然是想逃的,毕竟谁能不怕妖怪呢?尤其面前的这个约莫是真的想要将她生吞活剥——不,他已经在料理她了。
他明知自己齿牙锋锐,却半分收敛的意思也没有,反咬得她唇瓣流出了血来。
她倒是有心扼制这奇怪的心动,可这妖怪不仅手上可恶,还生了一副让人瞧上一眼就浑身发热的模样:
她可不稀罕什么宽肩蜂腰猿臂,反正还在他人类的时候,她便已看了仔细,虽是不错,却也无甚稀奇——然谁能想到,风俗地理志中那形象难辩的妖怪落地之后,就成了这般秀sE可餐、专为g搭人而生的模样?
《博物志》中只道鲛人生于南海月升之地,多貌美,善织绡,可从未写过他们的发sE如月如晦,就连这原先这“丑黑”的肤sE亦如缎子般光泽柔滑——如此深肤与银发相得益彰,便如月光行于晦夜之中。
如此,哪怕他齿牙如鲨、双瞳似蛇、耳覆翼骨,落在她眼中亦有了难以抗拒的妖异锋锐之美。
偏他还不自知——她都已经表现得这般明显了,这蠢货却还在啰唣,想要用些粗鄙之语激她,b她亲口承认喜欢妖怪。
——她自然是不能认的。
哪会有人类大小姐亲口承认自己看上了妖物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