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见我没有动静,就从我身边走开,来到同伴身边,用舌头舔着它的马脸,试图让它保持清醒。
我叹了口气。
马被猎豹吃看上去是很可怜,而猎豹没吃东西也面临着饿死的可能,其实也很可怜。这些本身都是自然规律的一部分,没必要用我主观的情感加以评判。
你说我要是无聊到看到哪个都可怜一番,有谁来可怜我呀?
袖手旁观反而是正常的事。在这个荒原上,可是赤裸裸地贯彻着众生平等的理念,也没有什么动物保护组织出来谴责我见死不救——在这里,人类才是最应该被保护的动物。
我和猎豹的仇恨是出于身份对立,对野马的怜悯也是由于同病相怜。放在广阔的荒原上,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狠下心想要走,转头却又看到这些马那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又生出了一点恻隐之心。
它们也只是想尽办法,想要让自己的同伴活下去吧。
可是刚刚才说不能心慈手软,总不能破坏自己刚定下来的原则吧。
嗯?等一下,这地方要什么原则?
我的本意是逆反原则,那我是不是可以逆反这个逆反原则?
还是我应该逆反这个逆反原则的逆反原则?
又或者我应该逆反这个逆反原则的逆反原则的逆反原则……
我陷入了深深的套娃式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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