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信对于细节同样敏锐,他喝水的时候指了指我的肩膀,问那里的伤口为什么一直没好。
我扯了扯嘴角,肩膀上的伤是走之前约书亚给我留的,结疤的时候又疼又痒,这劲儿实在不如纯痛或者纯痒,我没那耐心,每天早上都把刚结好的疤撕开了。血次呼啦的豁口贴着衣服,约书亚指责过这个习惯好几次,万分没品地欣赏不了这种战损的破碎感。
要是现在他在,应该不吝给我留个对称的翅膀,冠名为装逼的代价。
秦信看我老半天,淡淡转头:“想就去见。”
我复活做语文的能力理解了半天,才明白被莫名归为同类了。
气了一会的火不知道往哪撒,最后不得不承认确实是想他了。不过和撕开伤疤就可以缓解不一样,想得心脏又疼又痒,又不能抓。
想他泛着生理泪水的微眯的琥珀瞳,想他内射时微颤的腿部肌肉,想他身上的冷松香味,还有他沙哑的嗓音。每晚回家,我都习惯了等待一声不耐又克制的“回来了”,然后将这只爪牙锋利的温暖大猫抱在怀里。
我哼笑了一声,任由这陌生的领悟成为习惯,占据脑海。
即便如此,跟踪秦信也没有很大难度。具体体现在我跟到差不多进了个院子,他抽了抽鼻子冷冷说了声谁,然后就被我一巴掌抽晕了。
多亏这几天和我练拳的成果,即便身后尾巴虎虎生风,也扛不住全身上下都是破绽。
初识社会险恶的小狼崽子还在地上展示倒头就睡,院内漏风的门就打开了。我拎着他的领口抬头,就看见一双冰凉的眼睛。
之所以是冰凉的,是因为面对一个帅炸天劫匪和一只软趴小狼,脸上的神情也没有任何波动。其次是因为天使的感应,这只天使肯定和火之类的神力无缘,更像是在小狼身上加持buff一样的冷劲。我的神力来源是光,所以整体是金色的,这个人身上却只有一些零星的,无法压抑的四散的白色碎片。
应该是雪或者冰,过于微弱了,感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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