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这一次,他喜欢的是一个人。
人的感情是相互的。
阿moon小姐不肯与少爷相互喜欢,就像少爷与意欢小姐一样。
阿moon小姐没有做错什么。
意欢小姐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对少爷的爱,她与少爷是同样的人,喜欢的就要据为己有。她喜欢的,是少爷。她又何错之有?
少爷不肯被她拥有。
每个人都在执着的追求着满足自己的欲望。
于是,三个人都遍体麟伤。
区别只不是伤心与伤身罢了。
最可怜的,其实是意欢小姐。
为了救少爷,已经废了一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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