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儿,为父只是给了你一月五千两的零花,比你二哥一月万两的零花还少了,一倍,两年不见,你却以一座花五十万两黄金买下来的西方菱堡,送于为父。
为父甚是欣慰啊!你果然长大了,我们郑家所有的雄鹰也该联合起来了。”
兄弟俩,月零花钱,白银一万五,到大明首富郑芝龙口中,还要加个只是,也是没谁了。
看父亲跟记忆里的形象大改,又时常喜欢说长大了,郑恩也就笑笑说着:
“五十万两黄金表面上只买了淡水河口这个微小菱堡,就像是二十万两黄金表面上只买了鸡笼港海口的微小菱堡。
实际上是让红毛荷兰人全面撤出岛北,整个岛北等于一起卖给了我们。
虽然这依旧无比的昂贵了,但别忘了我们的支付方式是大明江南的丝绸、瓷器、茶叶,还有孩儿新发明的香料粉。
我们郑家垄断丝绸、瓷器、茶叶,如今卖给西洋人,差价二十倍总是有的吧。
如果二十倍太少,我们再推出几款‘极品’丝绸、‘极品’景德镇瓷器、‘极品’武夷山大红袍,孩儿也整出一个‘极品’天香粉。
这个极品是真极品,就冲这个真极品,赚他五十倍的差价不算高吧!可别忘了谁垄断了这些外贸商品。
加上又是以黄金为计算单位,而不是真黄金,而黄金在我们大明与白银的兑换比例是1:5不到,但在西方是1:10左右。
如此又省了一半。
换算一下,我们真正支付的不过是70万两黄金的半成,也就是3万5千两黄金,再去除‘极品’的比例,就相当于再去了一半,剩下1万8千两不到。
再去了黄金为单位省下的一半,不过是不到9千两黄金价值的活货物,实际只支付9千两黄金价值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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