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帮没用的蠢货,真是气死人了。
沈若初冷眼瞧着方菁,方菁也就这点儿能耐了,被沈为骂成那样,都不敢多一句话,只会拿着下人来撒气。
从都到尾都冷眼看着的四姨太,同情的看着沈若初一眼,总觉得沈若初为这个家做的仁至义尽了,这个家的人却像是吸血鬼一样。
沈若初让她读书,她确实读了很多的书,也渐渐的明白了,人活着其实是有很多的意义的,并不像那些人说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什么吃饭吃饭穿衣嫁汉。
那些书里头,很多的女人,不依附男人,照样过的很好,她是很羡慕的,更羡慕可以像沈若初一样,出去工作,而不是像现在早早的就给人当了姨太太,仰人鼻息的生活。
假如有一天,她能离开沈家了,她一定要去读书。
没有多想,四姨太走到方菁面前,帮着方菁整理着小孩子的衣服,她若是不去,一会儿方菁也会找借口骂她的,还不如自己主动点儿,省的挨骂。
四姨太到了方菁身边,顺手拿了一件鹿皮的小夹袄,叠了起来,准备放在箱子里头,方菁见此,忍不住大叫一声:“哎哟,你这个天杀的,都说了,挑几件出来,你挑这件做什么?你眼瞎了啊,这件可是真皮的。”
这小夹袄瞧着就是很贵的,要花不少的钱,四姨太这个眼瞎的,把这件衣服往出挑,也不想想,就算是这衣服不能给沈菲的孩子穿了。
将来也可以留给她的孙子穿啊,荣哥儿将来结婚了,孩子都可以穿这些衣服的。
四姨太撇了撇嘴,对着方菁回道:“对不起,太太,我不知道。”她哪里懂这些小孩子的东西,值不值钱的?
就想着随便挑几件出来,没想到方菁还有别的打算在里头。
方菁听了四姨太的话,忍不住冷笑起来:“哟,你这个没用的东西,你当然不晓得了,你就知道吃喝玩乐,你还懂什么呀?”
这狗东西,怎么好意思在这儿说自己不知道呢?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知道,就知道花钱,就知道玩儿,在这个家,一点儿都不帮着操持着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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