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运用枪,更没有使用箭弩,只凭手中一柄军刀!
但那犀牛身上,已然血痕无数,在撞倒几颗大树之后,速度终于慢了下来。
“嘿嘿!落在我血刺手里,说明你有当肉夹馍的觉悟,还不乖乖交出小命!”男子坏笑一声,速度一瞬间提高了不止三成,身后两只全速奔跑的猎豹,竟瞬间被甩开了很长的距离!
“今天又有犀牛汤喝了!哈哈!”年轻男子狂笑,与那犀牛的距离瞬间被拉近!
铮!!
他手中军刀挥出,狠狠的切在犀牛背上!那厚到连子弹都不足以射穿的犀牛皮,再次崩溅出一道血花。
噗嗤!
血花喷了年轻男子一脸,他却是停下身来,舔着腥血,一脸的享受之色。
“味道醇正,美!哈哈哈哈!”
几息之后,他再次追了上去,速度比方才更快!若不是他每刺一刀就停下几秒,恐怕犀牛早就是他的盘中之物了。
这就是他的日常。每天找几个猛兽,逗他们玩玩,煅炼身体,陶冶情操。
眼看着再次追上去,挥刀就要砍下,他口袋里的手机,轻轻地震颤了一下。
刷!
年轻男子停了下来,神色不羁地按下接听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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