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他说有个新开的餐厅很不错,想尝尝,我虽然嘴上说好,也跟着一起吃,但在他问我想吃什么的时候我只用了两个字就打消了他所有的积极性。
“随便。”
我悄悄瞟了他一眼,然后埋头喝茶,在满意地看到对方失落的模样,以及虽然生气却不敢出声怼我的表情时,心里暗爽了一把。
现在回想,其实那个时候我早已对他没什么感情,否则不会这么伤害他。
或许是因为我们的关系已经足够亲密,或许他这个Omega我已经操腻,总之,在对待一个陌生人时我都会打哈哈装足了人模狗样,但在自己的Omega面前,我却本着故意伤害的目的,在各个方面打压,随意拿捏与他。
可即便这样,我也不认为我有什么不对。
我顶多算是在道德上亏欠与他,但这个世界,既有法律都管不到的事情,道德又算什么呢?
而更好笑的是,凌乡是一个学法律的Omega,我不知道要不要用过于善良来形容他,被我这个不懂法却将他随意拿捏的Alpha反将一军,也只能说他学习好不过只是纸上谈兵,毫无用武之地。
很快,凌乡因受不了我的冷暴力,几次想与我好好谈谈都被我找各个理由回拒,于是在一个月后,忍无可忍的他向我提了分手。
这几乎正中我的下怀,只不过我本以为他会像那些前一日说分手第二日就要反悔的小O一样哭哭啼啼来找我,与之相反的是,他一反常态地像是压根就没发生过这件事一样,毫不拖泥带水地与我一拍两散。
别说,一个Omega这样的做法的确会激起Alpha的征服欲。
其实我还很希望他能来找我,这也我就可以借坡下驴让他答应我的一系列条件,就像曾经我想和他出去开房时在床上玩点花的,可他别别扭扭红着脸说不愿意,喜欢新鲜感的我自然会感到被扫了兴,厌烦感也就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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