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最左边的那个,红头发的!”
“雀斑是不是有点多?”
“我就喜欢这个。”
拉姆西激动地说。
韦夏轻轻地哼了声,并不是表达不屑或者其他的情绪,只是想哼就哼了下。
他真得感谢旧时光,没有这段无法解释的历程,弗兰克·拉姆西是谁他不可能知道。更不可能认识这段时期的美国,NBA,这支有史以来统治力最强的NBA球队。
“弗兰克,是什么让你愿意在替补席上安坐,每天晚上做好准备去打那25分钟?”
韦夏突然问,他已经决心要成为2005-06赛季的年度最佳第六人。虽然有那份心意,但也经常为等待出场而发闷生烦。
或许第六人的祖师爷可以给他一些经验。
“如果我们可以一直赢下去,这不算什么。”拉姆西淡淡地说。
别人来说,韦夏会当成场面话,尤其是他所在的时代。
而今的时代,NBA连转播合同都没有,球员流动性大,白人为主的联盟水平低下,观赏性很差,黑人球员又被歧视,张伯伦那种裹着黑皮肤的白人只有一个,影响不了什么。
薪水低,竞争力不强,连球迷都不喜欢他们,哪怕他们一直赢...韦夏找不到任何场外的合适的方法来向人解释这支凯尔特人的强大。
韦夏回想起那天他在旧时光里打圣路易斯老鹰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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